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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鼓励自主创业,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,明确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。根据通知,登记失业人员、残疾人、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欲从事个体经营的,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中央有关部委发出的这个通知,对个体经营者是一个利好消息,它将促进个体工商业的发展。但笔者以为,个体经营者还需要更多的鼓励与支持。
这些年,虽然自主创业的热情不断高涨,但从事个体经营的门槛依然很高,各种税费依然较重,这极大地阻碍了自主创业、影响了个体工商业的发展壮大。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数据表明,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9万户,到了2004年,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,6年间净“缩水”810万户,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。这两年,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支持政策,但力度仍需加大。
首先,应降低个人自主创业的准入门槛。对于相当多的自然人性质的工作、非正规就业、灵活就业,如擦皮鞋、卖冰棍、修理自行车、收破烂等,大多数国家都不注册,只要他们依法经营即可。而在我国,一些地方为了加强管理,要求凡从事经营的人都必须办营业执照,否则就属非法经营。创业门槛太高,使许多想创业、缺少门路和资金的人不能光明正大地进入创业领域。
其次,应降低和减少税费、税种。在我国,一些由个人发起的小企业历经坎坷好不容易成立了,在经营过程中又要面对33%的所得税、17%的增值税、5.5%的营业税和各种附加税,以及工商管理费、市场管理费、年检费和质量检验费等等。有专家说,如果小老板们不偷逃税费,99%都得关门倒闭。调查显示,这些年,已经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大幅度减少,主要原因之一便是税费太高。
再有,应继续扩大优惠政策的覆盖面,使更多的想创业者能够顺利创业。
个体经营者的发展状况,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经济自由度和公民创业活力程度。我国已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,公民自主创业的热情理应得到更充分的释放。而个体工商经营方式,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,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式,是公平分配的重要途径。因此,要重视个体工商业的发展,从政策上对个体经营者以切实有力的支持。期待支持公民创业的力度再大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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